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和婴幼儿等未成年人应在今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救助站(乡镇劳动服务站)办理参保,统一填写《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并按街道(乡镇)确定的缴费方式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领取《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页)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婴幼儿等未成年人办理参保登记时应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