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介合同纠纷常见争议有以下四点:
1、主张婚介公司欺诈难获支持如果消费者主张婚介公司在提供婚介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就应举证证明有欺诈的事实存在。但消费者往往难以证明婚介公司提供的人选,是婚介公司的‘婚托’或者是骗子。因此,实务中往往很难证明。
2、承诺未兑现婚介公司要担责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有关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双方约定事项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如果婚介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自己从事居间活动支付了必要费用,就要把服务费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3、不支持“不退任何服务费”目前的婚介合同多由婚介公司自己拟定,属于格式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和婚介机构履行义务的情况,对在婚介合同中约定不退任何服务费一般不予支持。
4、合同约定不明难以认定违约婚介公司的义务只是推荐,至于能否成功还在双方当事人。合同中如果没有具体约定所期望的人选标准是什么,消费者不满意要求全额退款时往往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