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第三百五十九条。《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罪名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引诱卖淫罪。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能积极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可酌情从宽处罚。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