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知道你的问题是否表述准确,以下分别说明一下一种情况,再婚前已经继承了该房产。再婚前已经继承了的,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了实际的转变,那么这个房产是属于继承人的。(要办理完毕相关的手续哦,什么继承公证呀;房屋权属的过户呀这些)。二种情况,再婚前已经实际继承,但未进行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简单说,就是没过户)。我国的土地和房屋相关制度上,是以权属的登记为准的,如果出现这个情况,在再婚以后才进行房屋的过户,那么在司法操作上,就有不确定性了。可以以房屋过户的时间来确定你房子是婚后财产(过户就是权属的“转移登记”,是权属登记的一种类型);也可以根据遗嘱来证明房产与再婚的配偶无关(这个可能性不大哦)。三种情况,再婚后,才发生的继承(呃,抱歉,说得直接点,就是再婚后,有人走了,然后获得的继承)。这种的话,你也可以放心,因为继承人中,除非是丧偶的女婿或者媳妇,除非是遗嘱继承,否则是没有继承权的!四种情况,亲人再婚,再婚后的继承权问题。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养孙子女和养祖父母这里就不说了···估计不属于这种情况。好,这个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我具体说明一下(无遗嘱情况下)。
A,再婚的配偶有继承权;子女有;父母有。
B、房产继承的分配份额,这个相当痛苦。首先看是全款还是按揭,按揭的话,要先清还了银行的欠款,否则房子没法分的。然后基本上是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等份分割(如果是归属配偶的共同财产,配偶有可能拥有一半的权属,也就是说,直接先分走50%,然后剩下的50%大家再平均分,所以分配起来,相当痛苦的)。大致应该就是以上几种情况,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可能人为上会有不同的难点需要解决的。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快过年了,祝你和你的家人朋友们新年快乐,幸福开心的生活!祝福祝福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