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商业银行的存亡关系到国计民生,所有它的破产条件较之一般生产性企业要更严格,具体而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商业银行不能按照与存款人的约定及时偿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且丧失正常运营能力,即商业银行的总资产不能低偿其总债务,则该商业银行就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
(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这是由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和对金融业的监管决定的。如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能够采取措施帮助商业银行渡过危机,就宣告接管;反之,则同意该商业银行破产。
(3)商业银行由人民宣告破产。即宣告商业银行的权力属于人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宣告商业银行破产。
商业银行只有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才可以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