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原告诉状中被告名称有误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禁止原告主动更换被告的相关规定
其次,在诉讼中对被告的更换系原告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根据诉权理论,原告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请求,应当属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具有处分权性质的诉讼权利
最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则,是更换当事人的法理依据,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始终的、普遍适用的原则无论从便于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角度出发,还是从便于及时审结案件,提高审判效率出发,在审理中发现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都应当及时告知原告,对当事人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应予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