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您的描述,律师分析认为您们与养殖场存在劳务关系,养殖场应当按照约定向您们支付劳务报酬,但由于您们没有合同,没有书面的证据,如果到,难以支持您们的诉讼请求,难以胜诉。为此律师建议您们想办法收集证据,比如引导养殖场负责人其承认欠您们的款,并对其进行录音等,或者双方进行对账,力争出具对账单,确认您们享有的债权。难以取得证据的,只能根据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提醒您在以后的经济交往中要有证据意识,事先要签订合同,事后要及时结算,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