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户口,只要符合条件,比如离婚、结婚等,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就可以办理分户。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