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二套房“认房认贷”:认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解释:即主借款人及所有共有权人名下,在房管局所能查到的房产不能超过一处,这里要注意,是以家庭为单位,即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以户口簿为一个查询单元,但夫妻无论是否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要一方名下已有房产,再买即算二套。但已经买卖过户给别人的则不再计算。(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无论商业还是公积金),即使已买卖过户,仍认定为二套。解释: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