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股权问题。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法方式做出的股东变更登记,可以要求恢复原股权状态,如果造成了该名股东损失可以要求大股东赔偿,如果大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拒绝恢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根据工商局在这一过程中的行为,也可以考虑采取行政诉讼。
二、关于银行贷款问题。
首先审查公司章程中关于贷款问题是否有约定。
其次,可以通知贷款行关于贷款决策时股东缺位的瑕疵,要求加强银行对贷款的监管。
其次,行使股东权利监督贷款的使用与归还。
最后,如果因大股东违规使用贷款造成损失,该股东在公司不行使权利的情况下,提起股东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