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
第
二,通过打官司要求偿还民间借贷
首先需要证明有借贷的合意,
其次,要求出借人已经将款项交付借款人;如此方能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
三,利息的支付问题:利息支付的标准有约定从约定,但最高年利率不得超过24%,即月息不得超过2分;若约定的利息年利率超过24%,但少于36%的,为自然债务,即已经支付的不能要求退回,未支付的要求支付,不予支持;若约定的利息年利率超过36%,则超过部分无效,已经支付了超过36%的利息部分可要求退回。
第
四,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
五,该高利贷须不得属于为违法犯罪活动目的而借,如购买毒品等,否则,借款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