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经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几台机,一叠信用卡,就能凭空变出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现金。对于这种“空手套白狼”式的买卖,警方认为这是一种新兴的经济犯罪形式。早在几年前,全国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加大了对信用卡非法套现的打击力度。
刷卡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A或银行柜台等正规渠道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虚假消费的名义取得现金。具体做法是由持卡人在商户刷卡后,由商户将所刷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所剩金额以现金方式退还给持卡人,以达到信用额度到现钞的转换。目前,利用信用卡套现的现象,在我市部分商品交易市场内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从12月16起,违规使用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