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在《公司法》中也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规定,从资本构成上属于国有企业,“”国有公司;以及国有企业单独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因为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有,国有企业出资的企业属于国有出资;由2个或50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财产全部归国家所有“”,应当认定为国有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了国有资本的属性定位,“”国有公司应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包括由国家授权投资或国家授权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