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形下工龄应当连续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三种情形导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被动变更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变动前和变动后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一、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因行政命令而变更为新的单位,如国有企业转制、改制、更名等;
二、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因执行行政政策而发生合并、兼并、合资、转制、改制、单位改变性质等变更为新单位。比如,劳动部办公厅就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等式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三、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生合并、分立、或者投资成立分公司、子公司、致使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被动变更为新单位。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要是一次性将职工工龄买断的话则是不合法的,关于这点我国多个法规中都有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多注意。要是您遇到了被单位一次性买断工龄的情况,可以依法向提讼,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