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没有分割的,那依然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物权不存在诉讼时效,可以随时提出分割。如果是已经分割的,但不服分割方案,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方案不服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