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合同履行地变更要求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双方最担心的,就是实际履行问题,可这里又牵涉出这个问题,那就是履行地的问题,履行地问题在我们所订立的绝大部分合同中都有明确,但是还会有少数粗心大意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忘记约定,当实际履行时就会因合同履行地这个问题产生纠纷。那么,法律上是怎么指导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点首先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双方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若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综上可知,法律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还是相对清晰明了的,希望我们的朋友们在合同草拟中不要忘记约定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