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