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自然人或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负刑事责任。
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对所有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我国的法律对此有以下规定: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
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鬃周岁。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