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名下,离婚时房子怎样分配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10-28 山东淄博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市民A咨询:夫妻共同出资,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吗  市民律师B(湖北楚贤律师)解答:《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子女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全文
    9 2020-10-2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名下,离婚时房子怎样分配
一键咨询
  •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临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88****67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31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44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叫夫妻名下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6、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7、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产证一人名字卖房需要夫妻都签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单独所有的房屋进行出售时,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这是因为即使房产证上只标注了配偶中的某一方姓名,其后面必定会跟着“单独所有”这几个字样,以此来明确表示这套住房的产权仅归属这位登记人,也是对可能出现的擅自将其他人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的行为进行防范。
然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只写有其中一人的名字,除非前期已经有过特别的约定,否则都应视为婚后的共有财产。
因此,在处理这类共有的房地产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房屋出售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该房屋不得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其房产权利,并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其次,限价商品房的登记时间需达到五年以上;
再次,经济适用住房则需要获得《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通知单》;
此外,对于享受优惠价格购买的房屋,也需要取得完整的产权;
最后,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满三年,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颁发满两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夫妻离婚名下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名下财产分配的方式是包括协议分割以及诉讼分割两种的。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男女平等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倾向无过错方原则。诉讼离婚法官审理离婚案件都会先进行调解。让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才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核名通过之后,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尊敬的申请者,以下是办理公司股份转让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清单:
1.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需提交股东会决议以供审核;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离婚借出去的钱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离婚案件中债务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如所涉债务确属一方私人财产所有,除非事先已有特别规定,否则一般而言不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这些借款原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数额,那么将采取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的方法,倘若双方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共识,便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来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烟草证被注销了换店名和法人可以重新办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被注销的烟草证是无法再恢复的。
针对超市类别的烟草证而言,在被正式注销满三年之后,才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烟草经营许可证。
在申请烟草证的详细流程方面,具体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要进行“申请”操作,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该前往当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办理大厅进行书面申请,如果所在地具备相应的网络服务,也可以选择通过网络途径进行申请;
其次,在“受理”阶段,如果申请者所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县级烟草专卖局将对此进行受理,并且会将相关文件送达到申请者手中;
接下来,烟草专卖局将会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给相关部门;
然后,审核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查和核实;
最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烟草专卖局将依法做出最终决定。
若决定予以许可,烟草专卖局将在十日之内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送达至申请者手上。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名下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名下财产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的需要平等分配,若是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是不能分配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没有结婚证买房子可以写双方名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缔结正式婚姻关系之前,购房行动中同样可以将房屋登记注册为两人名下。
房产证书上是否需要列明一方或双方姓名的决策权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自由意志,法律在此方面并不做任何干预。
当房产证书上明确记录了双方的名字之后,该房屋便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物。
若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这所房产将自动转变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倘若双方最终选择分手,此房屋仍将按照共有财产的方式进行处置。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接下来,我们需就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能否分配财产进行分析讨论。
未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期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没有结婚证的前提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方案。
在此期间,双方如有约定,应以约定为准。
共同购买的财产属于当事人共同拥有;
按份取得的,可确认为按份共有。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人民法院依据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对于因重婚行为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夫妻名下财产登记他人名下是共同财产吗
是共同财产,但要有证据证明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确认享有宅基地使用分配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分配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每户的人口数量进行划分的。
这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1.一户一宅制度,即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那么多出来的部分就必须归还给村集体;
2.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为了建造住宅所占用、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宅基地遗产分配方面,则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被转让、出租之后,原权利人将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当权利人将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时,必须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2.在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之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将会发生变化,并且涉及到受让人获得新的宅基地,因此,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除了可以作为人们的居住场所之外,还可以用于开展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最后,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它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的特点。
在申请人成功申请到宅基地使用权之后,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如果某块宅基地在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超过两年且没有得到恢复使用的话,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不再确定。
对于已经确定使用权的宅基地,集体有权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然后将土地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财类警情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侵犯财产类案件涵盖了诸如抢劫、诈骗以及盗窃等类型的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的核心特征便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财产犯罪”这一概念。
它被归类于犯罪分类之中,其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甚至故意损毁这些财产的行为。
在刑法领域中,这种行为被称为侵犯财产罪,也有学者将其简单地称之为财产罪。
此类犯罪的主要目标是公私财产,旨在侵犯财产所有者的所有权。
其次,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盗窃罪的构成要素。
第一,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罪行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从主体角度来看,该罪行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该罪行的主观心态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办离婚夫妻名下财产怎么分配?
办离婚手续时,夫妻名下的财产是一人一半的,可以自行协商分割,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分割标准,结婚之后获得的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均等分割的,而婚前获得的财产是归个人所有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姐姐姐夫无子女离世继承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无子女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如下所述:
在继承开始之后,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根据该协议予以处理;
如若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但具备遗嘱或遗赠文件的条件,则需依照遗嘱及遗赠进行相应的继承程序;
倘若既无遗嘱也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此时需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处理。
在此情况下,无子女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获得遗产,这可能涉及除了子女之外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甚至可能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进行继承;
(1)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3)当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
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前提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获得继承权;
(4)至于子女的定义,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地,父母的范畴也包括了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而兄弟姐妹则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若在没有继承人且未接受遗赠的情况下,该遗产将被视为无人继承财产,并最终归属国家所有。
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遗产则将归属于该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