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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约,要约失效情形有哪些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0-10-29 海南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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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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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再行同意接受要约的为新要约,必须经要约人承诺才能成立合同。

    2)受要约人改变要约的实质内容而进行承诺的。此时承诺视为一项新要约,必须经要约人承诺才能成立合同。

    3)要约人撤销要约。

    4)要约已过有效期限,受要约人没有承诺的。经过要约有效期而进行的承诺为新要约,必须经要约人承诺才能成立合同。
    全文
    8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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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约,要约失效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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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了要约人之时,要约会马上失效。2、要约人依法撤销了之前发出的要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要约失效。3、承诺期限已经到了,而受要约人并没有做出承诺的,要约失效。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那之前的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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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假身份证签借条已还清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欠条上记载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将有助于提高贷款收取的安全性,然而却并非欠条成立以及有效的必备要素;
即便欠条中未包含身份证号码,只要其各项条款完整无缺,那么该欠条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若欠条中包含了身份证号码,则在锁定借款人身份方面会更为便捷迅速且更为可靠。
其次,借款人在欠条上的签名便足以使其生效。
由于人类的笔迹如同指纹一般具有独特性与不可复制性,因此通过笔迹鉴定便可确定相关事实。
即使借款人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只需进行笔迹鉴定即可证实相关情况。
实际上,即便是欠条中包含了身份证号码,倘若借款人否认该号码系本人所填写,最终仍需进行笔迹鉴定以求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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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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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遗失物品构成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遗失物品被他人捡拾者收取即视为对他人财产的侵犯,可构成侵占罪。
捡拾人应当积极地将捡拾的遗失物归还给遗失物的权利拥有者。
若在管理、照顾遗失物的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费用,捡拾人可以向权利人提出相应的费用补偿申请,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报酬。
然而,若捡拾人始终未将遗失物归还给失主,那么他就极有可能触犯侵占罪。
对于是否构成侵占罪,需依据遗失物的实际价值进行判断,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的处罚。
关于捡拾遗失物的处理方式如下:
1.捡拾人应将遗失物归还给权利人。
捡拾人必须立即通知权利人前来领取,或者将遗失物送至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捡拾人有权要求获得必要的费用补偿,但不得索要报酬。
但是,若遗失物的主人曾发布悬赏广告,表示愿意支付一定的报酬,那么捡拾人便不能反悔;
2.当相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并得知权利人身份信息时,应尽快通知权利人前来领取;
如无法确定权利人,则应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自相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将归国家所有。
相关部门应对遗失物进行妥善保管,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若捡拾人拒绝归还遗失物,则应视为侵权行为。
捡拾人无权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亦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先前的承诺履行义务;
4.若遗失物已通过转让的方式为他人占有,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晓或应当知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遗失物;
若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买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遗失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
权利人支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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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法律上规定了四种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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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购房合同违约金是斜线还是平行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中,若因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高于实际损失30%而导致对方当事人要求调减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违约金金额;
反之,若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其实际损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设的,则需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衡量违约金金额的主要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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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失败诉讼如何进行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提起诉讼之前,需做好诸如获得律师授权、起草无误的起诉书及准备相关必要的诉讼证据材料等各项筹备工作;
其次,您需要前往距离您较近的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并且需要向法庭提供如下所述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1)对于已经编写好的起诉书,请确保其数量与被告的总数相匹配;
(2)除了起诉书以外,还需要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必要证据材料以及原告的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同时也包括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被告的相关身份证明,例如工商登记卡片等;
(3)如果您有律师协助,那么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材料。
在立案大厅的法官对您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标准,便会接受您的立案申请;
接下来,您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最后,您将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然而,如果法官认为您提交的材料并不符合立案标准或者拒绝接受您的立案申请,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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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要约在什么情况下失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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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劳动法约定无责底薪是税前还是税后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实践操作中,该项通常以税前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然而亦可依据双方协商结果约定以税后工资作为结算标准。
在此过程中应涵盖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所需承担的相应费用部分。
2.鉴于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情况下,否则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往往会约定在税前工资层面上进行计薪事宜。
此外,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工资水平,一般将成为计算其社会保险参保金额的参考基数,而其中个人需承担的社保费用则会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同样地,公积金个人部分的费用亦会从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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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会失效
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会失效?法律上规定了四种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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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失能老人监护权确认应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失能老年人监护权的确立途径与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精神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均可享有监护制度的保障,其监护义务由具备相应监护能力的人员按一定顺序承担。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条件者应按优先顺位担任监护人:
首先,为父母、祖父母等家庭成员;
其次,为亲兄妹等人伦关系密切的亲属;
再次,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职责的个人或组织,但需获得被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的批准许可。
若对于监护人的选定存在争议,则应由被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进行指定,相关当事人如对此指定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指定监护人;
同时,当事人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直接指定监护人。
在此过程中,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均应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从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中挑选合适的监护人。
在依据上述条款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之前,若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则由被监护人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法律规定的相关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一旦监护人被正式指定,便不得擅自更改;
若擅自变更,并不影响被指定的监护人继续履行其法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的差异,具体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归责原则的角度讲,侵权责任所采用的乃是过错责任、严格责任以及公平责任等多种原则相结合的方式;
事实上,这种做法相当于将诸多不同的归责原则并列使用。
然而,在涉及到侵权诉讼时,仅仅当受害者表现出显著过失的情况下,侵权方的赔偿责任才有可能被适度减轻。
而在处理违约诉讼案件中,只要受害者仅存轻微过失,违约方的赔偿义务也同样可以得到适当减轻。
其次,从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来看,违反合同的行为者若已经落实违约行为,并且没有有效的抗辩理由存在,应当毫无疑问地承担起违约责任。
然而,在涉及侵权责任的问题上,损害事实却是构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前提条件,倘若无损实况发生,那么侵权责任也就无法得以产生。
再次,从责任形式的角度看,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的形式进行处理,而违约金则是由相应法律法规或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因此,在违约事实真正发生之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需要以对方遭受损害作为必要条件。
至于侵权责任,其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方式进行处理,而损害赔偿则必须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
最后,从责任范围的角度分析,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针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包含对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同时,法律通常会采取“可预见性”这一标准来限制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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