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按照国家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第28条之规定,如果你已经成年了,你的养母有权继绝母子关系的。如果没有成年,是不可以的。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