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水平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发改委共同制定的,所以在四川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和政策都是一样的。 (一)费用减缓的种类 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复审费 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二)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5.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职务发明为60%、非职务发明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