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不清的损失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职时未进行工作交接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若责任在于公司未能进行妥善的交接安排,那么该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纠正,同时,该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对其个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反之,若责任在于员工自身未进行必要的交接,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该员工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