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的相关问题请您咨询卫生局。门诊血液透析
(一)操作流程
1.首次办理门诊血液透析治疗审批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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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保专用病历》或《居民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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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市城镇职工或居民门诊血液透析登记卡两张,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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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
4)相关检查化验单(肝功、肾功、血常规、电解质等)。
(
5)双联购药处方。
(
6)门诊病历原件。
(
7)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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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写完整的101表或201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复核盖章。
2.血透方案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直接在血透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再次审批手续。
3.改变治疗方案及更换血液透析医院,须到其参保所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医保专用病历》或《居民医保证》。
(
2)双联购药处方。(
3)变更前和变更后的101表或201表。(
4)相关化验单。(
5)更换血液透析医院时还需提供血液透析转诊单。
(二)限价及限次报销项目限量备注血液透析每2周不超过5次每周不超过2次血液灌流每月不超过1次血液透析滤过每月不超过1次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最高限量40000IU/月骨化三醇0.25ug最高限量30粒/月骨化三醇注射液最高限量11μ/月碳酸钙D3600mg最高限量30粒/月虫草菌发酵制剂用量遵医嘱醋酸钙0.667高磷低钙时适用,用量遵医嘱。复方-酮酸最高限量100片/月针对尿毒症初期有残余肾功能者审批,透析新病人1年内的患者可审批该药品,透析时间超过1年的患者该药不审批,自费购买。
(三)费用报销
1.参保职工费用结算(
1)门诊血液透析、血液滤过及血液灌流所产生的治疗费和材料费,符合报销规定的个人负担10%,统筹基金支付90%。(
2)门诊血液透析期间可报销的辅助治疗用药,乙类药品扣除先行自付5%后,个人负担10%,统筹基金支付90%。
2.参保居民费用结算血液透析、血液灌流所产生的治疗费、材料费及辅助用药,符合报销规定的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
3.限价规定项目限价备注医院血液透析每次不超过320元二级医院血液透析每次不超过300元材料费每月不超过1600元医院血液灌流每次不超过1100元(含材料费)包含一次血液透析二级医院血液灌流每次不超过1000元(含材料费)包含一次血液透析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每次不超过600元二级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每次不超过500元辅助用药每月不超过1700元
4.参保职工血透患者门诊血管造瘘术,按照物价规定,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支付70%。参保职工将报销资料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医保经办人送至参保所属地医疗经办机构。报销资料包括:(
1)《职工医保专用病历》。(
2)发票原件。(
3)造瘘手术记录单。(
4)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101表和102表。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规定:不予支付的治疗项目类:3、近视眼矫形术,各种生理缺陷的手术,洁牙、镶牙、牙列不整矫形、色斑牙治疗、牙科整畸、牙科烤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