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