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际民事诉讼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民事诉讼是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进行国际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处理国际民事案件。
(2)进行国际民事诉讼一般只适用地法,而不适用外国法,这也就是国际私法通常所讲的程序问题依地法。
(3)调整国际民事诉讼的程序法既包括一国审理国内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一般程序规范,也包括专门处理国际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规范。虽然一国在审理国际民事案件总是遵循地法,但实际上它是同时遵循着两套不同的规则,即国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内一般民事诉讼规范,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相互交错和相辅相成地适用这两套规范。因此,对审理国际民事案件来说,因内民事诉讼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规范都是必要的,两者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