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据了解,衡阳最低工资标准一向依据衡阳市及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年度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赡养人口系数、平均工资水平、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等数据制定的。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珠晖区、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南岳区为580元月,“五县二市”即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为53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变。“五区”为6.5元小时,“五县二市”为6元小时。 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衡阳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已提交市政府研究,标准近期便可出台。出台后,市各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的酬劳,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以上情况,该公司违反了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去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