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教育补助: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4.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1.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2.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