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档案丢失,当地个人缴费后参工的,退休不受影响;之前参工的查找档案资料,向劳动部门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当事人个人档案丢失,如果是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实施之后参加工作的,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其实际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都有记录,应当可以持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办理退休。当事人如果是当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之前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参工的,档案丢失,办理退休将不能证明个人缴费实施之前丢失档案期间的工作年限,将直接影响到这期间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当事人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和工作年限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凭社会保险机构记录的缴费年限确认。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内蒙古自治区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劳险字[1998]13号二、1991年7月1日,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缴费年限。1991年7月1日前,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的缴费年限由社会保险机构依据缴费记录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由职工所在企业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