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盖章的协议有效吗?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仅从没有盖章来判断协议是否有效,过于片面。理由如下:
一、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二、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三、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所以,没有盖章的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