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5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
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通常均有此项限定;
二、如《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意外预防与处置条例》限定,中小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不能摆摊设点。《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限定,学校门口五十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新疆《自治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长效工作机制意见》限定,对学校、幼儿园门前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和从事妨碍教学秩序、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营业活动将全部予以清理。
三、这些限定主要是从校园环境、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和学校周边秩序等方面考虑,保护学生健康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