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要求补偿的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没要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要求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