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证驾驶交通肇事方如果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赔偿。但有权向无证肇事方追偿:无证肇事除了交强险赔偿,过后所有车险都不理赔。《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