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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对待待岗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11-16 安徽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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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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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中,并没有“待岗”的概念或者规定。
    所谓的“待岗”是指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员工处于等待恢复生产后上岗的意思。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全文
    10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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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对待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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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对待交通事故认定
1、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2、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3、当认定书做出来后,一定要认真审查书的内容4、如果认为事故认定有误,一定要在诉讼程序中坚决请求法院依法进行证据的审查判断,因为法院对此认定没有变更权,但有权在判决时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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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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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该如何正确对待医患纠纷?
1、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正确对待和处理医疗纠纷2、多措并举,防患于未然1、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诊疗和收费服务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4、加强法制教育,切实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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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托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查获的医托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将面临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拘留的惩罚,同时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医托通常以欺骗、欺诈等手段,非法获取患者钱款或从中谋求不正当利益,此类行为一旦被认定为情节轻微,则需接受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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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正式工工资算法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月薪制度的工资计算方式,主要存在如下三种典型算法:
第一种,公式为:
(固定月薪除以总应出勤天数)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外加(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1.5倍的平常加班时间,以及(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2倍的周末加班时间;
第二种,公式为:
(固定月薪减去固定月薪除以21.75乘以未出勤天数),外加(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1.5倍的平常加班时间,以及(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2倍的周末加班时间;
第三种,公式为:
(固定月薪除以每月平均工作日21.7天)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外加(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1.5倍的平常加班时间,以及(固定月薪除以21.75再除以每天工作小时数8)乘以每日工作小时数2倍的周末加班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铁路征地如何确保合理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四部分组成。
各地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详细规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与金额。
另外,关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方法(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应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为依据,并经过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进行核准。
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行为而遭受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次,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由于征地行为导致毁损后,向该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安置补助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因征地行为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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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奖励,怎样对待才正确?
在进行拆迁程序时要确保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并依法进行发放,那么拆迁奖励费用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强拆迁程序更快速更有效的进行,那么在双方确定了拆迁方案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同时在拆迁协议中也是会写明拆迁补偿的具体方案以及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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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地下室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我国,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纳税人来说,自房屋正式交付并投入使用的那一个自然月份开始,就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
2、而对于选择购买二手住房(即“存量房”)的纳税人而言,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且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的那个自然月份开始,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如果纳税人将自有房产进行出租或者出借给他人使用,那么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那一个自然月份开始,便需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对于通过出让或者转让等方式有偿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来说,他们需要根据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土地的时间,从该自然月份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5、对于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耕地,自获得政府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的那个自然月份开始,纳税人就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同样地,对于被政府征用的非耕地,自获得政府批准征用的那个自然月份的次月起,纳税人也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医院聘用人员是正式职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聘用制与合约制均属于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制度体系,在合同约定中规定岗位及薪酬标准,无法享有政府为机关事业单位所设定的加薪水、增加福利待遇以及公费医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相关优待政策。
此外,此类人员需自行支付社保费用,并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社保的养老金则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保基数进行综合计算发放,大致相当于上两个年度的平均最低工资略微提高的水平。
相较之下,拥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职工在退休后可领取退休前两年的全部平均工资,同时还能享受到公费医疗等优惠政策,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目前来看,聘用制与合约制之间的区别并不十分明显,大部分学校都能实现同工同酬、同等福利待遇。
然而,政府提供给非编制员工的福利待遇却无法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编制属于长期性、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关系,具有终身性质,因此对于个人而言缺乏足够的保障。
一旦经过若干年后,学校收入出现下滑趋势,裁员时首当其冲的往往便是合约制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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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待岗和自己提出待岗有何区别?
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工待岗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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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土地确权证没发到手咋办
[律师回复] 解析:
您可依法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以下方面提起的诉讼案件:
1.对于行政机构采取的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以及警告等行政处罚措施表示不满的;
2.对于行政机关就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所做出的决定持有异议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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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工资如何发放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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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产假明确不再上班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雇主擅自要求女性员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无疑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此类停薪留职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为了妥善解决和降低女性员工在职场中由于生理特性所引发的特殊困境,保障她们的身体健康权益,我国国务院已正式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开车撞了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驾车碰撞事故的正确处理方式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作为驾驶者要做的就是立刻制动并停靠车辆,确保现场完整无缺,这个步骤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若不幸导致人员伤亡,必须立即进行抢救工作,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在抢救过程中,如果因抢救需要而改变了现场原貌,应当做好标记以示位置。
第三,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的前提下,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否则,就应该立即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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