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贵阳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9月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要求,贵阳市从9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 在此之前,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
1.1倍。 最新基准利率(单位:年利率)
一、各项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00 一至三年(含)
6.15 三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五年以上
4.50 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
7.205 贷款利息计算
一、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