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相对权和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就是一种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选择权、解除权、继承抛弃权等都属于形成权。形成权的意思表示无须他人的协助,依法可发生一定之效力,因此是绝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