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原因一般来说可以要求学校适当赔偿。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就很难要求赔偿。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此类事故学校责任的认定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不满10周岁的学生在校园受到伤害,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发生伤害事件后首先推定学校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在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时,不承担责任。因此,10周岁以下学生发生校园伤害事件时,只需证明伤害发生在校园即可,由学校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对于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学生在校园受到伤害时,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人员伤害时,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补充责任。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学校并无过错时,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合理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