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收养关系需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登记手续才合法有效,养子女才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办领养证,但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也按收养关系对待,养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