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有职责时:
(一)丧命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花费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职责时:(一)无职责丧命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职责医疗花费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职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车辆强制险即为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限定实行的强制保险规则。《机动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限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意外导致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任职责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职责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