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补领身份证需交验户口本。法规依据:《户口管理规范》第九十七条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第九十八条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可以先补办户口本再换身份证。补户口本所需手续: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3、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