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的情况只能按下列办法处理:一是先到出生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一份出生证明,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可能还会向当时接生的人核实情况二是再到出生地的派出所领取一份未落户人口申请表,并填写好,再向出生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就可以了。按照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在办理户口登记时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在办理户口登记时不一定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但仍然需要凭着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出生证明,经过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核实后,才可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现在住的地方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由于不清楚你朋友的情况,他们不能也不会给他办理户口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