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以下法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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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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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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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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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业务人员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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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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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