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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社保补交问题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0-11-30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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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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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如下, 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全文
    12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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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社保补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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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什么意思?如何解决农民工问题
1、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2、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3、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4、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5、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6、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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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经村委会同意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获得村委会许可的情况下,农村房屋的交易被视为无效。
农村房屋的买卖规定要求出卖方与购买方均为本村村民,并且购买方须符合本地区宅基地的使用限额。
此外,待出售房产需确保建造过程合法合规且严格遵循当地相关建筑标准。
最后,该项买卖行为必须经过村委会的批准和同意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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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用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亦或是遵循法律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最后,如果对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获取处理决定后的三十天内,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应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则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而涉及到单位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至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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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问题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很有必要性,最好的维权途径是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不能收费的,并且至少可以追究两年的被克扣的加班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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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社保断交多长时间医保不能用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断缴时间的不同,我们将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首先,在正常情况下,医保断缴时间未超过三个月的,在办理合法的缴费手续之后,却只能够从次月开始享受到属于自己的医保待遇。
其次,若连续性的医保断缴达到了或超过了三个月(含此范围),那么便将被视作参保者已经主动中断了自身参保身份。
对于这种状态下希望继续享受医保福利待遇的情况,则需要在办理医保补保手续的同时,满足连续六个月的缴费期限这一额外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医保卡处于停用状态,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仍然可以被使用,但仅限于购买药品以及进行门诊治疗。
若是涉及到疾病住院等重大医疗事件,医保报销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所有费用都需由患者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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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是应建立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长效机制。二是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三是应建立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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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民事案件能调解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完全可行。
在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中,调解又被称为执行和解。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倘若双方当事人能够通过和平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执行人员应当将该协议的具体内容详细地记录下来,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或盖章予以确认。
因此,在法院执行工作中,依然有可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活动。
然而,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参与调解,法院则应当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自诉案件调解的目的是促使自诉人对被告人达成谅解,自诉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法院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人可以撤诉结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调解书结案。无论自诉人撤诉或者法院出具调解书,被告人即被认为无罪,自诉人也不可以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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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方式主要有: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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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异地补缴社保,医保不能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分年度补充:
若与所需积累15年的社保缴费年限差距不大,约为3年内,那么眼下您仍有机会逐年填充补足缺口,通常仅需支付相应的滞纳费用即可,届时在您退休之时依然能够享受符合规定的职工社保福利待遇。
2.转向居民社保系统:
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城镇职工社保以及城乡居民社保,其中新农合亦被归入居民社保范畴。
未能一次性补缴的社保实际上特指的是职工社保,而居民社保则允许进行一次性的补缴操作,尽管其所提供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
3.推迟退休年龄:
尽管这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若延迟退休政策正式实行,对于社保缴费尚未达到要求的在职员工来说,无疑将面临更长的缴费期限。
然而,若缴费年限相差过大,此举未必适宜。
4.直接退出社保系统:
此乃迫不得已之选,一般情况下并不推荐采用。
因为一旦退出社保系统,您的生活将失去社保保障,所能获得的退款仅限于个人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而统筹账户的款项则无法退还。
此外,如欲购买其他类型的保险,保费可能会随年龄增长而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将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并对其进行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以下是一些标准及规定:
第一,每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标准,均须依照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明确规定执行;
第二,在确定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审核认定的最基础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核准的单价作为依据;
第三,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额度。
政府在征收农民土地时,必须具备合法的项目,遵循法定的程序,向被征收人提供合理的补偿,即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征收。
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皆视为非法征收。
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确认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其次,审查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
最后,核实所征收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归属于被征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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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房屋补偿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征用和补偿程序不规范。2、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费用分配不公。3、土地补偿资金管理不严,截留、挪用、克扣等现象较为突出。4、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或足够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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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社保欠费但是减员成功算办理成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实际状况的具体解析,我们发现社保暂停现象多因员工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费义务所致,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尽管社保暂停与社保减员都会对相关员工在保险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非负面的。
就社保暂停而言,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关于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如下:
首先,在执行方式上有显著的不同,社保暂停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其次,在实施形式上亦有所区别,社保暂停是由于员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可能处于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是由于员工已经离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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