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实际给予的保护期在授权公告日后才开始(发明专利公开日至授权公告日还受临时保护),所以,申请日到授权公告日之间并不是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际给予的保护期不足20年、10年。自申请日起算仅是规定了期限计算的方式,你不用多加费解,因为这样立法,是在综合考虑本国实际情况下,又符合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也与类似国家立法相一致。 可能你认为专利的期限为20年、10年,可以规定从授权公告日开始起算给予实质的20年、10年保护期。但实际情况,立法时更多的是考虑本国利益,中国企业的还不够强。你可理解为立法者是在考虑综合平衡多方利益、专利侵权保护符合国家发展需要作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