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的部分房产赠与他人。在房产登记部门变更登记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也就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他人的名字。房产证加上他人的名字,常见于已经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婚姻法》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处分权,也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存续的,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需要双方签订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协议书,并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也可以将双方约定的协议书,进行公证,然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