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就业,应随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到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在武汉市已办理居民医保卡且省内异地未办理社保卡,参保后可继续使用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