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拍卖的可能。根据最高人民2015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根据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须的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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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维持生活所必须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女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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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移其名下其他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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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