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广东省和国家计生政策都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和审批手续。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需要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或在深圳经常居住地区计生办咨询办理二孩登记手续。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三十七条 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具体工作。 生育
第一个和
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