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只要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就是平分了,各人50%,但只要一方不同意卖另一方也不能卖,如果男方能提供买房的款项是家人出钱的证据,那有机会把房产要回来,女方不能分配,但需提供购房款项的银行转账证明,或刷卡记录等等,而且款项是必须家人出的,不是男方自己出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