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
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借贷、汽车消费借贷、个人消费借贷、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近期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
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
一:
(1)因违规用卡等做法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组织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纷争;
(3)有恶意欺骗银行资本做法;
(4)正在服刑期间或近期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第
三:经发卡行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做法。
第
四:客户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近期12个月内曾经出现过逾期6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3”)。